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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马鞍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10 19:45 信息来源:会同县马鞍镇

会同县马鞍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表格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会同县马鞍镇人民政府主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编制和执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四)管理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五)负责镇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党建办、纪委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司法所、国土所9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会同县马鞍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28.36万元,与2017年1224.23万元相比,增加104.23万元,增长8.51%,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整,相关拨款收入增加。
    2018年度支出总计1480.73万元。与2017年1255.30万元相比,增加225.43万元,增长17.96%,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整,相关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3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8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43万元,占40.41%;项目支出882.3万元,占59.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8.36万元,与2017年1224.23万元相比,增加104.23万元,增长8.51%,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80.73万元。与2017年1255.30万元相比,增加225.43万元,增长17.96%,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整,相关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1255.30万元相比,增加225.43万元,增长17.96%,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相关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68万元,占总支出的59.41%,公共安全支出6.9万元,占总支出的0.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占总支出的1.5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99万元,占总支出的1.49%,节能环保支出1.22万元,占总支出的0.08%,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0.47%,农林水支出538.37万元,占总支出的36.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23万元,占基本支出72.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6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9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与上年6.93万元相比减少3.45万元,减少49.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且有部分未报账。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83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与上年12.45万元相比减少4.62万元,减少37.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由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组成。其中:
1、全年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2、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5个、来宾1125人次。
    3、公务用车3辆,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8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坚持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节约费用为重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建章立制、科学理财,努力降低财政运行成本,合理调整我镇支出结构,为支持脱贫攻坚、“教科文卫”事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提升百姓“幸福指数”提供了有效保障,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会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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