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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发〔2022〕06号《2022年若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8 15:00 信息来源:会同县若水镇

若政发〔20226

若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若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2022年若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水镇人民政府

                202254

2022年若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会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安委发〔2022〕11号)《关于印发<全县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安委办函〔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在房屋建筑安全领域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资质队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人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在建房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具有生产、储存、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村(居)民自建房

(二)整治重点

1、既有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既有房屋安全及用火用电消防隐患,重点聚焦分散安置点和抱蓬集中安置点、集镇、学校周边等区域,聚焦用作生产经营、违规加高加层的农村自建房,以及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突击违规建房等。

2、房屋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地现场是否打围和安装安全防护网。

2)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

3)临时用电、动火、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

4)现场建筑材料是否摆放安全整齐。

5)建筑业主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6分项工程是否进行安全管控.

6)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以及“未批先建”项目处理情况。

3、以具有生产、储存、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村(居)民自建房,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

四、处置措施

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现场处理、立行立改。重大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等措施加以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其中:

(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违规加高加层建筑,必须立即撤离人员,责令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时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真实有效鉴定报告,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必须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两违”建筑,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采取责令停工、执法查处、依法拆除等措施严厉打击,消除监管盲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时间安排

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5日)。在前段排查工作基础上,对全镇所有房屋建筑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不漏一栋、不漏一户、隐患不漏一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30日至9月30日)。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要科学细化整改措施,实行“一楼一策”,通过维修、加固、停止使用、依法拆除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其中:

1.对2022年4月30日前,全县住建系统排查发现并反馈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对排查出的安置点、集镇、医院、学校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加层、乱搭乱建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除前款所述要求外,排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在着力解决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的同时,找准房屋建筑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组织保障

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若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沈军建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宋伟平同志、党委宣传委员宋世军同志、副镇长张瑞同志任副组长,镇自然资源所、规划办、应急办、派出所、中小学、供销联社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办,由贺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工作专班,第一组组长张瑞,成员廖子文、兰才武、杨宏。第二组组长宋伟平,成员李金璋、李永亮、罗勇。第三组组长宋世军,成员贺云、潘伟、刘湘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和建筑业主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措施,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村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对辖区建筑领域生产安全的督导检查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村、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落细落小。坚持工作标准和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不漏一栋一户一处,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五)建立工作台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类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并动态管理。

附件1:若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组

附件1:若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组

若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组

分组

组长

组员

村(居)

第一组

张瑞

廖子文             兰才武             

黄茅村

团结村

翁顶村

翁堆村

翁杓村

塘枧村

抱蓬村

第二组

宋伟平

李金璋             李永亮                           

若水村

望东村

八宋村

檀木村

里龙村

长田村

架坪村

第三组

宋世军

                           刘湘豫

居委会

吉巢村

鲁冲村

坡塘村

东风村

瓦窑村

地四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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