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0 10:55 信息来源:会同县沙溪乡
会同县沙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会同县沙溪乡人民政府主管: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五)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而后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沙溪乡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下设有计生办、安监站、扶贫办、财政所、民政办等站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 会同县沙溪乡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776.75万元,与2018年1485.47万元相比,减少708.72万元,减少47.71%,主要是因为:1、民政资金收入减少;2、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2019年度支出总计883.12万元,与2018年1288.59万元相比,减少405.47万元,减少31.47%,主要是因为民政和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54万元,占99.3%;其他收入5.2万元,占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56万元,占76.4%;项目支出208.56万元,占2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1.54万元,与2018年1270.76万元相比,减少499.22万元,减少39.3%,主要是因为民政及涉农资金收入减少。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77.92万元,与2018年1241.15万元相比,减少353.24万元,减少28.4%,主要是因为民政和涉农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24万元,增加9.3%,主要是因为扶贫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5万元,占65.47%;公共安全支出20.8万元,占2.38%;教育支出2.72万元,占0.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占0.29%;卫生健康支出3.25万元,占0.37%;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253.42万元,占29.03%;交通运输支出3.73万元,占0.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0.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4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与上年16.21万元相比减少10.9万元,减少6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与上年11.2万元相比减少0.83万元,减少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费稍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由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组成。其中:
1、全年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2、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5个、来宾1351人次。
3、公务用车2辆,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0.3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来执行,对各项开支严格把控,确保“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特别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上级农发办关于项目资金的报账结算程序管理,对项目的申报、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结算过程进行全程参与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在年度决算过程中,迅速落实贯彻决算工作,在编报过程中,认真对每一个数据进行汇总收集,并从横向、纵向全方位进行对比分析,同时,把好数据审核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科学性。
(二)本单位绩效目标基本按照既定目标实现,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8万元;开支培训费0.0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