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6 15:21 信息来源:会同县连山乡
关于规范“中元节”安全文明祭祀的
通 告
为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引导村民安全文明祭祀,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连山乡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祭祀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8月18日(农历七月十三日至七月十五日)。
二、禁止焚烧祭品区域:北至连山中心小学门口、卧龙湾沥青路段;南至连山乡卫生院路口、建设村部门口(详见连山乡禁烧范围示意图)。
三、严禁在集镇禁烧区、集中安置小区、各村主要团寨、林区、湿地公园保护区及公共场所区域焚烧冥纸等祭祀用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全乡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带头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家人、亲朋好友及周边群众文明祭祀,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
五、广大村民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不听劝导,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乡村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