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2 11:17 信息来源: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
关于印发《炮团侗族苗族乡2024年第四届民族团结进步暨和美乡村篮球联赛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干部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经乡党委同意,决定于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举办炮团侗族苗族乡2024年第四届民族团结进步暨和美乡村篮球联赛。现将《炮团侗族苗族乡2024年第四届民族团结进步暨和美乡村篮球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认真组织实施。
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炮团侗族苗族乡2024年第四届民族团结进步暨和美乡村篮球联赛方案
主办单位: 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炮团侗族苗族乡炮团村民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岩头坪村民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中心场村民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新塘村民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梨子寨村民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阳湾团村民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王家盘村民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快团村民委员会
承办单位: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赞助单位:怀化凯诚矿业有限公司
湖南·炮团
二0二四年七月
比赛规程
一、本次联谊赛下设比赛筹办委员会,组委会由梁巍同志任主任,蒋镇蔚为副主任,成员为杨汉春、吴家清、蒋茂仁、蒋龙光、宋华英、杨华进、周道剑、唐开通、朱小明。筹办委员会负责决定与比赛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本次联谊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蒋镇蔚任主任,成员为蒋小燕、蒋佳良、吴美良、蒋映毅、蒋茂宏、蒋茂柏、宋显高、石昌生、龙喜香。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全体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三、联谊赛设立裁判委员会
四、比赛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 2024年7月26日。
五、比赛地点:炮团乡政府篮球场
六、参赛人员资格:乡干部职工、各行政村村委及村民(包括各村工作队)、本村女婿或其子女(每队限两人)。参赛人员必须由赛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七、参赛办法:各村参赛代表队每队队员不超过12名,其中:领队1名。
八、竞赛办法:比赛实行单循环和交叉对抗赛结合的形式举行。
九、记分办法:胜1场记2分,负1场记1分,弃权记0分。
十、录取名次办法:第一轮采用分组单循环积分晋级制,分A、B两组,各组取积分最高的前两队进入第二轮(如积分相同则按照两队对局结果取胜方队伍晋级);第二轮采用交叉打法,即A组第一名与B组第二名对阵,A组第二名与B组第一名对阵,两场比赛胜方进入第三轮争夺冠亚军,两场比赛负方进入第三轮争夺本次比赛第三、四名。
十一、竞赛规则:比赛采用上下半场四节制,每节10分钟,每节结束休息2分钟,半场休息6分钟,每队前三节每节只允许暂停1次(暂停时间为30秒,停表),第四节允许暂停两次;每队每节累计集体犯规次数达4次时,随后每发生一次犯规罚球2次;运动员个人全场犯规累计达5次罚出场外;执行3秒、5秒、8秒、24秒规则。其余规则参照国际篮球现行比赛规则进行。
十二、参赛办法及奖励办法:冠军队伍奖励2500元,亚军队伍奖励2100元,季军队伍奖励1700元,第四名队伍奖励1300元,第五名1200元,第六名1100元,第七名1000元,第八名900元。(奖金共计11800元)
十三、参赛要求:各代表队应按赛事日程的安排,7月15日交参赛人员名单,定于7月19日来乡政府进行抽签,届时按时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每个代表队各根据抽签结果按照赛事安排决定对阵场次;各队须准备深、浅两套比赛服参加比赛,前后须有明显的号码,比赛时各队服装颜色按竞赛日程表排在前面的队为深色,后为浅色;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应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不得出现谩骂、打架事件。每名裁判应遵守职业操守,公正裁决,在场上出现裁判裁决不一的情况下,应协商裁决。
十四、每场球赛由大学生志愿者负责计分牌计分;
十五、本次篮球联谊赛承办方为乡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赛事的组织。开、闭幕式各代表队举牌,由各队负责组织人员。
十六、未尽事项由比赛筹备委员会协商解决
十七、抽签结果:
A1 炮团村 B1 岩头坪村
A2 王家盘村 B2 梨子寨村
A3 新塘村 B3 快团村
A4 中心场村 B4 阳湾团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