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5 15:14 信息来源: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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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
胡 波: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黄慧冰: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民政及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蒋 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分管全面小康建设、扶贫、易地搬迁、农业、集体经济发展、发改、统计及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梁永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宣传、国土、建设、美丽乡村、危改、老龄、科协及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石应煌:政协联工委主任、副乡长,主持政协联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应急、移民、交通、执法及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蒋焕林: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综治、武装、卫计、环保及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龙丁源: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王 芳:党委委员,分管党建、组织、统战、文化、教育、办公室、共青妇及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宋仲良:纪委副书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干部职工
刘宇杰:党建办公室主任,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楠: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专职妇联副主席,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荣普: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乡人大办、美丽办主任(兼),宣传干事,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林洲: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武装干事,负责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椰籽: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员、团委书记兼统战专干,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 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扫黑专干、环保专干,做好本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雪花: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兼村级出纳,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如玉:政府出纳、村级财务会计兼纪检专干,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慧明:城镇建设办公室主任,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佟 军:派出所所长,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奕云:司法所所长,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宏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东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专干、驻新塘村工作队员,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 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防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茂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防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其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防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才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燕: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卫计法制专干,负责人口与计生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伍龙: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扶贫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扶贫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 波: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岩头坪村工作队员,做好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小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禁毒专干,做好本职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源林: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保兼农合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凌燕: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扶贫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 晖: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文化站站长,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华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农机专干、驻阳湾团村工作队员,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鹏程: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信访兼城镇集中整治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清波: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计生协副会长兼政府司机,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经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兼政府机关工会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秀平:市场监督所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兼政府司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等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春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道路安全专干,协助做好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京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兼组织干事,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继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冬军: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宋 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建华:扶贫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纯:组织干事,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先东:派出所辅警,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建辉:派出所辅警,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梁圆圆:派出所辅警兼美丽办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水沅:司法所辅警,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勇:自然资源所所长,负责乡自然资源所全面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军: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协助所长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工作,协助做好美丽乡村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