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6 11:52 信息来源: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
会财库(2022)29号
会同县财政局
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21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5.52万元,本年收入823.41万元,本年支出838.9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5.52万元,本年收入729.16万元,本年支出744.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4.57万元,本年支出34.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0万元、公务接待费6.30万元。
六、部门决算批复后,请按批复后的年度结转结余数进行结转和使用。不得对已核定的收支结余进行调整。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财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次年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调整的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原则上不调整当年的决算批复数据。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会同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