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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滨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3-13 00:00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漠滨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漠滨侗族苗族乡漠滨街道;电话:0745-8921099)。

一、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办发〔2013〕54号)的要求,扎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在继续完善制度、加强协调的同时,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条例》规定,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上报更新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197条,其中会同新闻网发布信息42条,政府大厅电子显示屏发布75条,乡镇宣传栏发布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内容主要有政府组织机构、人事任免、政府会议、规划计划、强农惠农政策、计划生育、农业技术、便民服务指南、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乡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统一上传至乡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或将相关的政府信息交由县政府信息员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资源库。同时必须上墙的政府信息于乡政府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开放透明,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个别站办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未能落到实处;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没有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报送要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抓好政府的信息公开,提升政务透明度。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健全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业务素质,确保信息采写、报送及时有效。

漠滨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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