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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滨侗族苗族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3:37 信息来源:会同县漠滨侗族苗族乡

漠滨侗族苗族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漠滨侗族苗族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漠滨侗族苗族乡联系(地址:漠滨侗族苗族乡漠滨村,邮编:418300,电话:0745-7851825,电子邮箱:271438750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在网站“政务公开”等栏目下相应子栏目,共公开15条。其中通知公告4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漠滨侗族苗族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乡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统一上传至乡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或将相关的政府信息交由县政府信息员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资源库。同时必须上墙的政府信息于乡政府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开放透明,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

(四)平台建设。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配备,由1名办公室干部兼任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录入员,对需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着力加强统计数据、资料、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上传更新,加强统计服务,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促进漠滨侗族苗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漠滨侗族苗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公开内容、流程、平台等相关标准,严格贯彻落实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了专业的培训和指导;二是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报送要公开的信息

(二)2022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性和规范性不够;是公开信息的形式创新性不够,形式不够多样;三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内容时效性。加强对全乡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热点难点、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平台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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