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8 16:51 信息来源:会同县宝田侗族苗族乡
关于印发《宝田侗族苗族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机关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宝田侗族苗族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宝田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宝田侗族苗族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本次治本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我乡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宝田侗族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和集镇建设施工,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等领域,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及时发现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专班组成
为切实加强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组织领导,推动三年行动攻坚推进期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根据《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成立宝田侗族苗族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并明确如下工作规则。
组 长: 蒋 涛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阳艳琦 人大主席
吴经明 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冯一峰 纪委书记
张 磊 分管安全生产副乡长
黄椰籽 副乡长
成 员: 石沅松、粟永军、蒋飞龙、宋昕育、杨小宁、粟向民、张志标、粟钰琴、姚丽金、江月、刘钇江、杨波。
乡治本攻坚工作专班办公室设乡应急办,由张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专班工作,石沅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的开展。
(一)综合协调组
人员组成:蒋涛、石沅松、粟永军、宋昕育
主要任务: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事务。筹备工作会议,审核汇总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制定细化工作专班工作规则;汇总治本攻坚整治项目清单、任务清单、政策清单;组织开展工作调研;承担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传报道组
人员组成:姚丽金、江月、粟钰琴。
主要任务: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收集各级各部门工作信息,起草各类通报、小结、总结等材料;总结、推广、宣传工作经验;承担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巡查考核组
人员组成:张磊、杨小宁、刘屹江、粟向民、杨波、张志标。
工作任务:围绕落实宝田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实施方案,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各级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根据《会同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实施方案》,对全乡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一季一巡查通报、一考核排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导任务。
四、工作制度
第一条会议制度。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议,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及时召开会议。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涉及到的部分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有关单位或地方参加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文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联络员会议由专班办公室主任召集,主要会商研究抓落实的具体工作。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专班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二条信息反馈制度。专班办公室按照“月通报、季总结”要求进行信息调度和通报,指定专人负责采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原则上每周一报,要事急报。向专班办公室按期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提交动态信息。
第三条重大隐患整治交办制度。对督导检查、考核巡查、执法监督中发现,或上级交办、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以宝田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名义或宝田乡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督办函,限期管控风险、整治隐患,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提出问责建议。专班办公室指定专人跟踪调度、闭环管理。
第四条警示通报约谈制度。强化“打非治违”,加强非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和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发生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以及以上非生产经营性事故,以宝田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名义或宝田乡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典型事故警示通报,必要时启动警示约谈。专班办公室指定专人跟踪调度警示通报工作要求落实进展。
第五条督导检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专班巡查考核组以明查暗访的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导检查、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要结合实际建立问题交办、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示、督办推动,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上级研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警示约谈。
第六条考核衔接制度。作为重大专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日常重点工作考核,推动全乡各部门工作平衡推进。
第七条宣传报道制度。在开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专栏,各成员单位通过微信、短信、公告等,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有关预防预警、监督检查、公开曝光、事故处置等信息,宣传推广安全应急知识,发布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力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知识和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第八条追责问责制度。综合运用专项督导、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专家指导、专项巡查等“组合拳”,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甚至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问责。
第九条加强工作专班日常管理。专班办公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确保专班工作机制运转高效、信息畅通。
五、进度安排
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根据《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召开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起草实施计划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和各类安全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借鉴有关乡镇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治本攻坚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着力将党的二十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乡政府成立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重大问题。
(二)壮大宣传声势。全乡各村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微信、村村响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乡、村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五)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 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考核问责。各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乡人民政府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治本攻坚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各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