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9 10:26 信息来源: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
青政发〔2024〕4号
关于印发《2024年青朗侗族苗族乡防范中
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2024年青朗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青朗侗族苗族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我乡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健全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坚决遏制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通知及有关精神要求,决定从4月起至10月底,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开展防范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湖南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2024年预防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学安委[2024 ]4号 )《怀化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2024年预防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怀学安委[2024 ]1号 )《会同县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2024年预防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会学安委[2024 ]1号 )要求,深化学校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家长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努力从源头化解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风险。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完善部门、属地、学校和家庭“四方”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乡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力争实现学生溺水零事故和溺水零伤亡的工作目标。
三、行动时间
4月下旬至10月底。
四、组织领导
组 长:黄丽丽 党委副书记 乡长
副组长:甄会生 副乡长 青朗乡学校特聘安全副校长
于凡森 副乡长 青朗学校特聘安全副校长
成 员:黄万生 孙宗云 梁和万 于懿麟 申金龙
唐 侨 蒋秩龙 明拥军 李任冬 杨芳园
李烨枫 朱天明 聂亚东 许世平 蓝小波
李有军 向星宇 刘好军 覃春来 梁行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址设在应急办,由应急专干申金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五、重点任务
1.强化学校安全教育。综治办要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将预防溺水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讲座、视频、板报等方式提升学生对水性的认知,使学生识别不熟悉或不明水域、无安全设施水域等的复杂性、危险性。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暑假前完成防溺水“十个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活动)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从4月下旬至10月底,各村(社区)要运用村村响、入户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确保全覆盖。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中、小学要大力组织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短片,主动排查发现学生上下学途中水域溺水隐患,及时拍摄图片,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
3.落实家校联系对接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见附件4)送到每一名学生家长的手中,并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学生一次、每周向学生家长推送1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的常态工作制度。各村(社区)、学校要加强家长防溺水提醒,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加强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严防学生违反防溺水要求。增强家长防溺水意识,严防家长带小孩外出游泳、戏水、钓鱼、摸螺、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各村(社区)要指导监督本辖区所有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受委托照料人签订书面委托照护协议,加强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的亲情关爱。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处置学生上课时间旷课、住校时间离校、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确定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4.广泛开展疏堵结合防溺水。中、小学要结合课后服务,统筹利用社会游泳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确保学生正确掌握自救方法。
5.开展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危险水域设置好警示标识并设置必要的救生装置,动员广大群众发现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及时劝离,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加强水域安全管理。各村(社区)在中、高风险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要建立风险等级警示提醒制度,根据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的频次和溺亡情况,制作区域溺水风险警示图,动态发布风险等级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风险分级应对和管控措施。要统一辖区内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劝阻和溺水应急求助电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7.强化水域精准巡防。各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发挥河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各级河长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工作内容,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及时劝阻中小学生危险涉水活动。
8.强化学生精准管理。各村(社区)、中小学要精准摸排识别农村学校学生、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离异重组家庭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要严格落实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监护人包保一名重点学生的“六包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帐,常态化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溺水责任。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组织开展结对教育管理,4月至10月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提醒,了解掌握学生遵守防溺水“七不两会”要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生家长和关爱帮扶责任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各学校要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上下学路途的监管,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以及到危险水域游泳行为。各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学生上课时间私自离校游泳、戏水。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学校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2.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学校要严格对照县委、县政府《2024会同县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同县落实“五个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规定的通知》《会同县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会同县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3.加强责任追究。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对照责任清单逐项倒查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责任,对失职渎职、敷衍应付的,一律按规定追责问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