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3 09:36 信息来源: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
青发〔2024〕1号
关于调整2024年度青朗侗族苗族乡党政领导 分工、干部职工定岗定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机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乡党政领导分工、干部职工定岗定责进行如下调整:
一、领导干部分工及联系项目
杨新坚: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党建、脱贫巩固、乡村振兴、宣传、统战、武装、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黄丽丽: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政(争资立项)、招商引资、民政、和美乡村、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负责对口联系财政局、商科工信局、民政局、残联、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税务局和发改系统及归口单位工作。
孙宗云: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分管党建、统战民宗、政协联络、农业农村、林业、水利(集镇自来水)、卫生健康、工商联、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县委办、政府办、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林业局、湿地公园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站、工商联、供销联社、爱卫办;分管党政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黄万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文明创建、乡村振兴(脱贫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县人大办、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分管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公室。
罗 潇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主席团副主席,分管基层党建、组织人事、两新组织、党校、团委、科协、关工委、老龄、工会、集体经济、绩效考核;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总工会、两新工委、党校、团委、科协、绩效办、老干部服务中心;分管党建办公室、政务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梁和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监管“三公经费”、出勤考核;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巡察办。
潘维上: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分管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民调、禁毒、信访)、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行政执法、生态环保、集镇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政法系统、县人武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司法局、生环分局;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石 晨: 副乡长、妇联主席,分管财政、招商引资、住建(危改)、文旅、教育、妇联、人社就业、医保、统计、档案、市场监督及后勤,协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社区)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妇联、商科工信局、文旅广体局、教育局、住建局、史志研究室、人社局、医保局、统计局、档案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分管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
甄会生: 副乡长,分管安全生产(应急)、自然资源、移民后扶、防汛抗旱、消防、森防、交通运输、供电、重点项目;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公路养护中心、水运事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重点项目办、供电公司、朗江电站;分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所。
二、机关内设机构行编干部定岗定责
杨克金: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唐健彬:四级主任科员,党建办主任、组织干事、团委书记、绩效考核专干,负责基层党支部党建、人事、绩效考核、政府机关支部和青年人才支部的党建工作以及共青团工作。
于懿麟:党政办主任,主管党政办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内务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协助绩效考核工作。
粟宇竑: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负责脱贫巩固、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后扶帮扶日常工作。
谭琪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统计专干,主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河长办)、卫生健康、统战民宗工作,协助民调工作。
梁烜榕:纪委副书记、武装专干,负责武装工作,负责协助乡纪委日常工作。
朱航杉:妇联专职副主席,负责妇联工作,协助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党政办每个月对干部职工履行十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
向星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民调工作。
蒋幸言: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工作人员、宣传专干、招商专干,协助党政办日常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信、中心组学习、招商引资,协助绩效考核工作。
三、县派出机构干部职工定岗定责
闫美妙 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
林俊江 派出所教导员,负责派出所日常工作、消防工作,协助集镇管理。
刘好军 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工作、矛盾纠纷调处、“调解110”等工作。
李俊倩 财政所所长,主持财政所全面工作,负责政府出纳、后勤接待、合作社监管等工作。
龙 女 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村账会计、惠农补助,协助财政所所长工作、后勤接待。
李泰金 自然资源所所长,主持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
杨先林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协助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罗俊贤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协助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负责耕地恢复工作。
兰勇成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主持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工作,协助集镇管理。
孙建勇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负责食品管理、市场监督、营业办证工作、协助集镇管理。
四、乡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岗定责
蒋秩龙:八级职员,协管应急办、集镇管理,主持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应急办日常管理,负责水上交通、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朗江和青朗集镇日常管理工作。
聂亚东:八级职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村账出纳,负责村账出纳工作,协助“两违”办工作。
林安跃:八级职员,协管卫生健康、集镇管理工作,负责朗江和青朗集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会活动室管理,协助集镇自来水管理工作。
明拥军:八级职员,协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利(河长办)、自来水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内部水电、门窗等设施的修理。
申金龙: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应急专干、纪检专干,负责政务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和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协助乡纪委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李 波: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内定工作;负责住建(危改)工作;协助宅基地审批、农村“厕所革命”、移民后扶工作。
杨芳园: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内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助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梁厚福: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内定工作,负责雨露计划、小额信贷工作。
蒙昌有: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内定工作,负责农机补贴工作,协助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
朱天明: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宅基地审批专干、移民后扶专干,负责村庄规划、宅基地审批、农村“厕所革命”、移民后扶工作,协助住建(危改)工作。公车驾驶员(499)。
粟泽祥: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内定工作;协助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李建花: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会副主席兼出纳,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和工会日常工作。
唐 侨: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消防专干,负责消防救援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助日常执法活动、应急办工作,消防车驾驶员。
覃春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佘建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水产,协助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刘邦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水产、退捕禁捕及农业生产用船的审批办证和管理。
张 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业负责人,主持林业服务日常工作,负责林业调纠、林权抵押、森防工作。
唐永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定工作。
唐家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农业技术服务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负责青朗集镇赶集日执勤。
梁先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业专干,负责林业办证、生态护林员管理,协助林长办、林业调纠工作。
闫民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农业农村专干,负责农业农村、惠农补贴、耕地抛荒工作,协助乡村振兴办工作。
杨会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森防专干,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定工作,负责森防工作,协助林业工作。
杨春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科协专干,协助党建办工作。
李 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乡村振兴专干,协助乡村振兴办日常工作,负责监测系统、结对帮扶等工作。
杨 金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行政会计、资金监管、票证、工会会计等工作,协助财政所所长工作。
杨秋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监管、验收工作,协助乡村振兴办日常工作和改厕工作,协助妇联工作。
梁行知: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环保专干、人居环境整治专干,主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侯 伟: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畜牧水产负责人,负责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内定工作,负责退捕禁捕及农业生产用船的审批办证和管理、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水产,协助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唐家治: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文广专干,负责农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内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工作,协助就业、人居环境整治、执法大队工作。
李晔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两违”办工作,公车驾驶员(137)。
许世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两违”办工作,协助应急办工作,负责上青朗公租房管理,公车驾驶员(216)。
沈建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禁毒专干,负责禁毒工作,协助综治办、日常执法活动工作。
李任冬: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协助日常执法活动、防汛抗旱、水利、自来水管理工作,协助工会活动室管理,协助政府内部水电、门窗等设施的修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黄大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协助日常执法活动工作,协助人居环境整治、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粟昌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协助日常执法活动、联合执法工作,协助林业工作。
唐邦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协助日常执法活动安全生产工作。
李有军: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协助武装、应急工作。
蓝小波:退役军人服务站站员,综治专干,协助综治办、武装工作。
五、其他工作人员定岗定责:
唐 彰:乡三支一扶,社保专干、医保专干、人大专干,负责社保、就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大办、档案工作。
王 琪:乡三支一扶,民政助理员,负责临时救助、未保、养老设施、残联、特困等工作。
何俊花:乡民政社工,协助民政办工作,负责低保增减扩面。
:禁毒社工,协助禁毒办、综治办工作。
注意:所有工作人员除做好上述工作之外,还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中共青朗侗族苗族乡委员会
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