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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01 09:40 信息来源: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

县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我单位拟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由于我单位无门户网站,特委托县财政局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在县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后,由我单位承担公开主体责任,负责解释和说明。



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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