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8 00:00 信息来源: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工作举措、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概况
2016年,青朗侗族苗族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全乡各站所、部门积极利用各类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载体进行融合发布,借助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会同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LED大屏、宣传栏和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外,也利用“红网”等媒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对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乡级部门重点职能工作目标及乡、村(平台)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问题整改以及其他民生项目,前期通过召开会议、发放问卷、电话询问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计于民。
2、推进部门责任清单和乡、村便民服务清单的梳理发布工作。2016年累计发布乡各站所及部门、1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的服务事项478项,包括事项的名称、办理时间、地点、所需材料、依据、咨询电话、岗位信息等信息均可查阅。通过对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的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应解读等情况
2016年,全乡通过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会同新闻网和其他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179条,回应“会同红网”等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1次,转发政策解读文件63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58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乡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乡信息公开未收取或减免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乡还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站所、部门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展;对于突发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如何正确答复和处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信息公开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七、2017年工作举措
1、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同时通过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力度。
2、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要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
3、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移动端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各类信息。
4、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考核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八、其他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