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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朗侗族苗族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08:48 信息来源: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

青朗侗族苗族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朗江集镇,邮编:418300,电话:8761110,电子邮箱:1043974230@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2023年,全乡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政府工作计划》、《关于调整2023年度青朗侗族苗族乡党政领导分工、干部职工定岗定责的通知》、《青朗侗族苗族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共计24条,其中机构信息更新4条,通知公告更新10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3条,信息公开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乡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朗侗族苗族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时刻保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青朗乡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指定党政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梳理、编辑、公开,形成上下联动、及时全面的公开格局。

2.强化专业培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和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乡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操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牢固把握当前工作重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内容准确,公开及时;二是进一步加强相关实操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我乡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从精规范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乡政务公开的信息力度,契合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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