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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6 10:50 信息来源:会同县医疗保障局


会同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为全县职工、城乡居民提供医保管理服务,拟订、组织实施全县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方案,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3、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4、审定、监管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服务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定医疗(药)服务协议。

(二)机构设置

1、会同县医疗保障局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和医药价格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基金监管股)三个职能股室。有1个直属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会同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有综合部、定点医药部、稽核部、参保登记部、结算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财务部、医疗审核部8个股室。

2、本单位人员情况:组织部核定编制50(局机关行编4人,事务中心全额事业编46人)实有在职人3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人。本部门有公务用车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因会同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预算经费和局机关没有分开,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会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数443.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01万元,增长10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91万元,增加225.01万元,增长102.8%。收入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二是基础绩效奖励资金每月纳入工资发放、工资晋级晋档等方面的原因,因而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数44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01万元,增长102.8%;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64.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9.96万元,增加121.5%;公用经费58.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45万元,增加6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加100%;项目支出19.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24.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医疗保障待遇补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支出,其中:

1、非税征管成本支出10元,主要用于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征收罚没收入方面的支出;

2、特殊病种人群管理专项经费支出2元,主要用于特殊病种申报、调查、审批等方面的支出;

3、信息系统维护费、电信网络使用费支出4元,主要用于支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系统数据托管、维护费及县电信局的网络维护费;

4、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经费支出3.2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基金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会同县医疗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45万元,增加6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费、差旅费、车补公用经费预算方面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压缩接待费,,减少公车出行,压缩公车汽油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58.55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6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办公用房面积为323平方米。本单位无新增资产。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4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71万元,项目支出19.2万元。目标任务:为全县职工、城乡居民提供医保管理服务,拟订、组织实施全县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方案,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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