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2 14:39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十四、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
十七、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十八、单位基础信息表-人员
十九、单位基础信息表-车辆与在校学生
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十二、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试;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临时占道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户外广告的设置,城市园林绿化。
(二)机构设置
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有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用事业股、园林绿化所、执法大队,渣土办、督查室8个部门、有2个直属事业单位:①城市管理事务中心;②市场服务中心。部门人员情况:在职人数96人,全额拨款96人,退休10人。本部门车辆15台,其中:公务用车1台,执法车9台,绿化多功能洒水车1台,清障车1台,路灯维修工程车2台,装载车1台,电瓶巡逻车2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于部门本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951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51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0千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96千元。
收入增加的原因: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整,工资津补贴,人员经费增加等方面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951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951千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96千元,增加27.6%;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14千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1千元,增加2.04%;公用经费1221千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8千元,增加18.68%;项目支出2810千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1千元,增加12.89%。
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28千元,项目资金增加321千元(园林绿化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51千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141千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14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1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千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810千元,其中:1、乡镇及县城路灯亮化照明(政府基金预算)支出2000千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支出,2、控违办运行和整治经费支出200千元,主要用于控违办正常运行等;3、整治经费支出100千元,主要用于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治等方面;4、绿化多功能洒水车、休闲广场、公厕管理经费和街道行道树养护经费500千元,主要用于街道行道树养护管理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0千元,其中:乡镇及县城路灯亮化照明支出2000千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1千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8千元,上升1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2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3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3千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24千元,主要是响应政府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节约费用,压减“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千元。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1221千元,其中:办公费80千元、印刷费20千元、水费10千元、电费60千元、邮电费10千元、差旅费50千元、维修(护)费93千元、培训费2千元、公务接待费39千元、劳务费150千元、工会经费100千元、公务用车213千元、其他交通费用54千元、党建经费100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千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办公用房是使用的是县人民法院的旧办公用房,租用760个平方米,固定资产登记在县县人民法院,本单位无新增资产。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951千元,其中,基本支出9141千元,项目支出2810千元。目标任务:1、市容市貌的整治;2、规划区内临时占道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户外广告的设置;3、园林绿化带的养护;4、渣土扬尘管理;5、遏制违章建筑增长;6、公用设施路灯照明的维修维护;7、城市亮化路灯照明电费结算。
2021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