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财政局 > 绩效评价

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15:27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会同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专项绩效目标。

二、审核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三)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三、审核要点

(一)完整性审核。填报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

(二)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与预算部门职能职责是否相关;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

(三)适当性审核。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四)可行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为实现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审核是否具有必要安排财政性资金。

四、工作安排

(一)审核方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负责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从3月11日起至3月14日止,县财政局7楼会议室进行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各单位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三)完善资料。各相关单位对于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于2024年4月10日前提交至第三方会计事务所。

五、结果应用

我局将对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绩效目标(非涉密)将向社会全面公开。

联系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杨敏0745-8830901

附件:2024年绩效目标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会同县财政局

  2024年36

附件:

2024年绩效目标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2024年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项目

绩效目标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单位(部门)职能职责、2023年单位工作总结2024年单位工作计划电子版)。

3.如有延续项目,提供2023年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

4.2024年专项项目立项资料(可研报告、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纸质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