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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高效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9万元

发布时间:2024-12-02 11:35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高效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9万元

12月2日上午,市民石女士将一面“严格执法,为民解忧;履职尽责,助民维权”的锦旗送到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工作人员及时帮助其追回2.99万元的预付款定金点赞。

据了解,石女士2024年7月向会同县某门窗店交纳了2.99万元的预付款定金,双方就窗户安装的数量、质量、安装时间签订了协议。但在约定时间内,门窗经营者以各种借口不履行窗户安装服务,也未在约定时限内退还石女士的预付款定金。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石女士的投诉举报后,指定专人专班负责该投诉的调查、取证、核实,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6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在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达成退款协议,商家已于11月29日退还了石女士2.99万元的预付款定金。

该投诉举报的迅速响应和高效处理,不仅体现了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也是努力打造会同县放心消费环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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