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0 08:25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县直各单位财务股(室)、各乡镇财政所:
现将《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限额标准下的自行采购管理。近年来,我县财政部门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市财政部门的指示,多次提高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部门预算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和金额大幅增加,请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要求执行,持续完善和优化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县级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根据本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