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7 11:28 信息来源: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序号 |
信息事项类别 |
信息事项内容 |
不予主动公开法律政策依据 |
1 |
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
尚未公布的工资(含津贴、补贴)、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以及相关的统计资料及报表 |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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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和分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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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考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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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档案及汇总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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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干部的计划、方案,录用干部考试的试题、试卷、备份卷和答案,干部出国进修考试的试题、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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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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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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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
包括财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
按规定应不予公开的财政资金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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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
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比如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检举信原件、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 |
举报奖励审批兑现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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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的调查、处理、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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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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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兵及武装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
关于武装工作和民兵组织工作的有关文件 |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
5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执法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 |
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其他监管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后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执法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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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内部管理资料中不宜公开的信息 |
包括涉密文件、密码电报;内部合同和协议文本;内部统计数据;单位人员非工作联系方式;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研究中尚未实施的事务;行政复议、法律诉讼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
机关内部工作需要且不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专报、通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研究课题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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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惠民补贴不予公开的信息 |
公民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号信息,通讯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