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09:01 信息来源: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严格按照省、市卫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卫健”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强化监管工作力度,着力改善医患关系,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合力,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化解矛盾,努力推进卫健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宣教,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1.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学法重要内容,加强局干部职工学法考核力度,提升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
2.建立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4月27日,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安排了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
3.营造社会宣传氛围。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2021年12月来,我局对辖区内60余家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湘法委法〔2020〕4号)和我县相关规定的培训学习,编印宣传资料1000本。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履职尽责,统筹推进监督执法。
1.抓实疫情防控,助力民生保障。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强化日常管理、重点环境管控和应急处置,督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三站一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月4日~28日,地毯式核查城区314家公共场所;1月6日,监督检查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三角塘水厂,从“源”头抓饮水卫生;1月6日至14日,与卫健局医政等股室一起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月17日~4月18日,按新冠疫情防控指令要求,再次对县内医疗机构、“三站一场”、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娱乐休闲场所等相关单位进行督查;3月24日~4月10日,每天巡查县委党校、神龙壹号、七天、金凯悦4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选址布局、防控物资配备、“三区两通道”设置及信息登记报送、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对象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环境物表消毒及解除隔离观察后的终末消毒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与污水消毒、监测情况;3月27日接收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任务交办清单,每周1次督促和协调重点公共场所26家足浴行业管控人员核酸检测;10月18日~12月5日,参与新开设医学观察隔离场所的评估,巡查医学观察隔离场所118人次。
2.监督服务并举,突显执法质量。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舆情信息、信用信息等有机衔接,强化源头控制、风险防控、全程跟踪,及时有效消除风险源。
(1)日常监督。至12月6日,共实施日常监督982户(公共场所276户、生活饮用水18户、职业卫生23户、学校卫生59户、托幼机构52户、医疗卫生257户、传染病防治297护),其中双随机监督检查101户。
(2)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行动。
①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按照湖南省《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87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1.7万元。
②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按照《怀化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国庆期间新冠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怀卫监局〔2022〕6号)文件要求,9月26日~10月7日,实施了5家医疗机构、4家重点场所及2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
③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监督检查。10月8日至10月16日检查了11家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系统专项检查。11家单位基本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等要求建立了集中空调系统卫生档案,5家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6家单位因受10月17日怀化市鹤城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采样送检。
(3)高质量完成各级“双随机”监督抽查抽检任务。
①国家抽查双随机监督任务41单(公共场所14单、生活饮用水2单、放射卫生2单、学校卫生7单、医疗卫生8单、传染病防治8单),办结率100%。抽检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以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样品委托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报告显示33家单位公共场所样品14份(住宿场所7份、游泳场馆1份、美容美发3份、足浴2份、候车室1份)均符合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100%; 7家中小学校采光照明,部分指标不符合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不符合项目为防眩光措施、照明功率密度及黑板面平均照度。
②湖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部门内任务60单(公共场所11单、生活饮用水1家、放射卫生1单、学校卫生3单、医疗卫生7单、传染病防治7单、消毒产品2单、疫情防控27单、职业健康1单),检查均按期完成并公示于规定平台。
(4)主动参与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
①健康养老领域养老诈骗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湖南省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共检查社会养老机构7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4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3家,民营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25所,个体诊所18家),共出动监督员220人次,车辆40台次,未发现养老诈骗行为及线索。
②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抽查。3月17日至19日,联合环保部门,对20家卫生院的医疗废水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责令4家系统运行不正常、基础设施故障的卫生院限期整改;7月14日和28日,分别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家二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
③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监督检查。5月6日至11日,县教育牵头,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局集中整治督查民办幼儿园不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为督查内容之一,共督查民办幼儿园23所。
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根据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教育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会同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市监发〔2022〕9号)等文件要求,分别于3月5日至5月24日、9月16日至12月1日,联合对全县46所中小学校及附属幼儿园、25家独立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重点为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已函告县教育主管部门。
⑤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湘卫食品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议上部署的《2022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任务》要求,举办了2期培训班,派员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沟通交流,了解辖区内近年来对粮食及其粮食制品的监督检测工作中当前使用的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组织了线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食品产品专项评价正式问卷》问卷调查,圆满完成2022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目标。
(5)聚焦阶段突出问题,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年度共实施行政处罚47起,其中简易程序38起,一般程序9起,已结案7起,罚款42500元。
(三)积极履职,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全县医疗卫生行业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对既有25名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进行梳理,确保执法资格和证件信息准确无误。
2.积极履职,高效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水污染事件多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完成水质检测,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妥善处理12345热线履职案件,接诉即办,并积极通过优化办理流程、规范执法等措施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提升效能,强化医疗卫生监督,开展医疗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和“加强综合监管,保证行业安全”百日行动,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以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与绩效考核标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稽查在行政执法中的管理作用,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等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股室完成整改。
(四)认真审查,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1.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会同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细化,压实了工作责任,推动了“三项制度”工作落实。
2.全面清理审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经查,本局25名已经领取《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在编和在执法岗位,其发证机关、人员数量、证件编号及证件制发依据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依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特别在依法履职、依法执业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政府建设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力量不够,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做好医疗机构、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卫健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进一步巩固完善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卫计监督执法队伍。
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