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0 14:53 信息来源:会同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会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会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必要性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一)制定《会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引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
(二)制定《会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拟解决的问题
深入落实湖南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紧扣会同县以做强县城为总揽,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兴县、教育强县的发展思路,统筹安排和总体部署会同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是对国家、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空间发展管控的细化落实和深化完善,对下层次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相关专项规划具有约束传导作用。
(三)《会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政策措施、办法及其依据
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十四个章节:第一章 现状基础和问题挑战;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 第四章 农业空间与乡村振兴 ;第五章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 ;第六章城镇空间和协调发展;第七章 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与城乡风貌管控引导;第八章 全域支撑设施布局;第九章涉中心城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第十章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一章规划传导指导约束;第十二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三章近期项目行动计划;第十四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编制内容的依据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总体框架、总体规划编制重点、编制要求;《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引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的总体框架、编制要求;《湖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修订)》的主要内容要求。
二、起草过程
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年7月启动,县、乡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村庄规划整体打包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责任有限公司与湖南省第二测绘院,统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县职能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完成了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居民问卷调查以及31个县职能部门和18个乡镇的多次座谈,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模式,科学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2020年12月形成《总规》大纲;2021年10月编制《总规》初步成果,并分别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2022年5月、2023年2月先后多轮征求县职能部门与乡镇意见;2023年3月8日通过部门及专家技术审查,2023年3月31日通过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会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过多年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