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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24 14:39 信息来源: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会同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起草说明

一、会同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必要性

为缓解城区道路拥堵、停车难问题,实现国有资产合理化使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推动停车服务社会化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65号令)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以及《怀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怀发改价费〔2022〕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县、市、区的实际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水平等因素,考虑相关部门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实施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制定本《会同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265号)、《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54号)以及《怀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怀发改价费〔2022〕19号)

(二)、会同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基本原则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原则,实行差异化定价,有效调节机动车停车位供求关系。

.按照车辆占用场地面积的大小、停车场场地类型、地理位置、服务条件和车辆停放时段的不同,实行类别差价、地段差价、时间差价,并可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别计费办法,同一区域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起草过程

(一)关于会同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审查修改过程和听取意见的情况

2023年4月24日,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了《关于会同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送审稿)》,会议要求县发改局根据会议意见召开听证会后,2023年6月1日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第一次发布召开会同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听证会公告公开征集听证代表;6月23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第公开发布参加会同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听证会代表名单和相关信息,依法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共33,其中消费者14名,经营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直相关部门代表5名,林城镇政府代表1名,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代表3名,旁听人员4名。同时,邀请了会同县融媒体记者2名全程采访报道。听证代表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听证的相关资料按时间要求逐一送给听证代表2023712日,听证会依法依规如期召开。听证会参加人应到33人,实到32人,符合《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实施细则关于听证会应当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时举行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的规定听证会整程序在我局法规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的监督举行本次证会参加人实际到会33名,25名听证代表全部原则同意会同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初审意见》。结合征求意见稿政策条款、免费(优惠)规定、限高收费标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分等具体内容就如何加强停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定价等方面,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4条,问询2条。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同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草案经近4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听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及听证代表意见如下:1、分路段进行收费 ,对于车流量偏僻路段按二级路段实施收费;2、原定免费时间为30分钟,通过听证会征求听证代表意见免费时间延长至40分钟 ;3、首小时级首小时后收费标准略低于周边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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