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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会同县促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5 10:01 信息来源:会同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对会同县促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起草说明

推动我县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中药材加工企业入园集群集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会同县促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一、起草背景

中药材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价值。会同县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但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提高中药材产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二、政策目标

1. 推动中药材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2. 促进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3.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主要内容

1. 资金扶持

设立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新产品研发等项目。

对新建中药材加工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对中药材加工企业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 土地政策

优先保障中药材加工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中药材加工企业的建设用地给予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发展中药材加工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

3. 科技支撑

加大对中药材加工产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建立中药材加工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中药材加工产业的科技水平。

4. 品牌建设

鼓励企业创建中药材加工产业品牌,对获得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加强中药材加工产业品牌宣传推广,提高会同县中药材加工产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

2. 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扶持政策的要求,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审核确定扶持对象,落实扶持资金和政策措施。

3. 监督检查阶段:加强对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会同县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工作,确保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2. 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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