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5 10:01 信息来源:会同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对《会同县促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起草说明
为推动我县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中药材加工企业入园集群集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会同县促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一、起草背景
中药材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价值。会同县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但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提高中药材产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二、政策目标
1. 推动中药材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2. 促进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3.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主要内容
1. 资金扶持
设立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新产品研发等项目。
对新建中药材加工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对中药材加工企业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 土地政策
优先保障中药材加工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中药材加工企业的建设用地给予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发展中药材加工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
3. 科技支撑
加大对中药材加工产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建立中药材加工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中药材加工产业的科技水平。
4. 品牌建设
鼓励企业创建中药材加工产业品牌,对获得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加强中药材加工产业品牌宣传推广,提高会同县中药材加工产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
2. 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扶持政策的要求,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审核确定扶持对象,落实扶持资金和政策措施。
3. 监督检查阶段:加强对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会同县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工作,确保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2. 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