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1 16:34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出台《会同县园区企业用工保障十二条激励措施》。我局于2023年05月4日至2023年05月31日将《关于会同县园区企业用工保障十二条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单位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