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17:20 信息来源:会同县民政局
2023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民生保障有力
1.圆满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稳步提升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50元/月,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004元/年,超过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标准。截至12月,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384户539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43.5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238户6842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40.92万元。自2023年1月始将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由每项75元/月/人提高至每项80元/月/人,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要求。
2.有效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加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委托乡镇开展小额临时救助工作,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决好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全年累计临时救助11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7.22万元。
3.特困供养保障有力。继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服务,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关注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生活现状、精神面貌,以及照料护理人的照护能力和照料护理水平等,对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逐一进行入户走访,对其生活现状、生活质量进行画像评估,建立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力保障特困人员生活。当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180人,其中城市特困25人,农村特困1155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878.53万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62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18人,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按照全自理2000元/年、半护理3096元/年,全护理6192元/年的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费,全年累计发放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39.68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61.29万元,使特困救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更有温度。
4.低收入认定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怀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深入开展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及在保对象的精准比对和复核工作,截止至2023年12月,总计核对9986户24142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核对共计5797户13768人、城乡特困对象核对共计953户998人、临时救助对象核对619户1349人、其他专项救助对象2617户8027人,对5767户12454人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复核,100%完成在保对象复核工作。平台反馈有车、有房或工商个体等预警信息共计7593户13314人,将核查出的问题反馈给相关的乡镇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异动,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不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暖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街面巡查及夜间巡逻,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全面救助,及时发放衣服、鞋、食物、降暑药物等,有序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返乡。全年共救助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303人次,救助率达100%。帮助13人实现成功寻亲,使其及时与家人团聚。
2.按标准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自2023年1月始将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由每项75元/月/人提高至每项80元/月/人。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059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2.764万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356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3.2885万元。
3.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年累计发放孤儿补贴624人次69.19万元,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326人次96.9526万元。办理弃婴收养手续5例。对11名符合孤儿助学条件的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温情开展孤儿助学。
4.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未保工作调度会,下发《会同县坚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8月28日至9月28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坚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32个成员单位对18个乡镇及各学校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治,共执法检查重点场所100家/次,开展防性侵、防溺水“五防”及交通安全进课堂专题讲座240余场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资料14000份,扩大了未成年人保护知晓度、提升了震慑力。
5.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一是火化率逐步上升,绿色殡葬初见成效。今年已火化遗体300具,同期火化率提高4.2%。县殡仪馆公墓区已安葬69座;骨灰寄存42格;骨灰池处理18次。二是切实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今年共为治丧的丧属节约41.81万元,其中:悼念厅直免费用36.23万元;遗体接运费5.4万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农村低保一类对象等特殊群体火化费 0.18万元。县城区及周边殡葬陋习得到有效治理,殡葬改革工作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较好。
6.深入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婚俗改革,成功举办首届“十里红妆喜相逢”高椅集体婚礼、“爱在七夕”集体颁证仪式、“浪漫金子岩”青年交友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杜绝高价彩礼等陋习,婚登处不断优化婚姻家庭辅导,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新婚姻理念。坚持将限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红事理事会制度,引导新人将文明节俭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形成喜事新办的公序良俗。截至12月,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317对,离婚登记472对,受理离婚冷静期769对,补领证件229对,出具证明、查档95人次,婚检1237对。办证合格率达100%。
7.慈善募捐、福彩成绩突出。坚持“慈善传递爱心”,做好慈善爱心公益活动,扎实开展“99公益”募捐以及扬州慈善励志班助学等工作。今年共筹集慈善款101万余元,开展各种爱心捐赠活动20余场次,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爱心助学、扶危济困等。福彩工作再创佳绩,截至12月,我县共销售福利彩票3752余万元,超额完成市民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销售总量排名全市第三,增幅排名全市第一。
8.革命老区工作有序推进。于6月底前完成了我县革命老区基础信息的电子化录入工作。按期完成林城镇茶溪村小型农田水利、青朗坡脚村组级农村公路等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项目建设2个。
(三)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协同推进机制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加强乡镇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社区)纪检员业务及法制培训。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一约四会”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提高群众满意度,认真组织对部分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及时增补婚俗改革、民族团结等内容。完成省级地名部分修改。完成了湖南省标准地名志(会同)部分的修改核对工作。
(四)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已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及其他政策咨询等19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新成立社会组织14家,变更社会组织16家;注销社会组织5家,完成2022年社会组织年检95家。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清理,未发现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存在中介服务收费现象。三是积极完成政务平台办件信息录入,已完成录入办件2365件,湘易办注册372个,超额完成任务。完成了走流程工作,完成了2个“宝贝小屋”和一个“阅读小屋”建设。
(五)真抓实干,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2+2+N”的工作格局:即以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县社会福利院(县民康医养中心)为主体,以金竹镇敬老院、漠滨侗族苗族乡敬老院为骨干,以村(居)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为基本,打造20分钟养老服务圈。针对原有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消防基础设施不够健全的薄弱环节,先后投入207万元对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金竹镇敬老院、漠滨侗族苗族乡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在3月份对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进行园林绿化改造,改善居住环境;设立大坪村、高椅村、枫木村三个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对原有的93家村(居)级日间照料中心点进行更新和完善,推动69家农村养老服务互助点建设。顺利推进“适老化”改造。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会同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全年已验收完成153户的“适老化”改造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社会救助方面。一是社会救助档案欠规范。低保、特困档案县级、乡镇建档、存档未统一,动态管理登记欠规范,需进一步改进。二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够。未能及时将民政救助政策宣传至困难群众手中,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养老服务方面:一是资金投入不足,仅限于困难老人和特困对象,基本只满足活动场所的需求,对村居养老点服务发展滞后,对于助餐等养老服务的发展没有更进一步的探索。二是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不规范。受资金和运营人员专业性的限制,当前大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基本都是交由村(居)委会管理,难以提供专业化的照料服务。三是老年人参与度不高。虽然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正在逐步提高,但是仅限于不定期的开展简单活动,日间托养照料服务功能未能发挥,老年人参与少。四是因养老服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制约了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政治建设,提高政治三力,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全力落实。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制度,充分发挥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确保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3.全力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规范化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专业化培养养老服务人员,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产业更加健康平稳发展。
4.着力推进社会事务。一是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二是继续推进绿色殡葬,落实殡葬惠民各项措施;三是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婚俗改革;四是强化残疾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力度,精准保障生活;五是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5.加大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以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为主体的村级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为重点的村级民主监督体系,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主的村(居)务管理体系,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落实。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
会同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