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5 17:31 信息来源:会同县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怀化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主体责任,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素质,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发现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能力和水平,切实对统计造假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支撑。
二、检查内容
(一)有关单位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二)有关单位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
(三)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继续常态化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持续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在市局的统筹和指导下,按时完成全年“双随机”统计执法任务.以市局执法督导为契机,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努力破解县级统计执法“零办案”难题,提升我县统计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二)常态化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持续认真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推进全面清理纠正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于近2年来的清理结果,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和纠正同时到位。
(三)其他检查
对在统计调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包括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和市统计局转交、群众举报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及时进行核查检查。
四、时间安排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文明规范执法。检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严格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
(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努力消除“零办案”的难题。对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积极推动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三)强化警示教育。要做好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统计执法人员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
附件:2024年度会同县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最低任务数量
附件
2024年度会同县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最低任务数量
单位:家
地区 |
“四上” 单位数 |
“双随机”统计 执法检查数 |
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单位数 |
“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数 |
执法检查合计数 |
会同县 |
128 |
3 |
38 |
1 |
4 |
合计 |
128 |
3 |
38 |
1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