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3 11:24 信息来源: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
HTDR-2021-01006
会政办发〔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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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健康会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健康会同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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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
为加快推进健康会同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意见》(怀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会同建设稳步实施并取得良好进展,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会同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国家平均水平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共同致力于健康的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职业病防治、近视眼预防、残疾预防及康复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制作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开展健康巡讲及健康科普宣传,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计划,开展健康核心信息传播和“健康大课堂”活动。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项目,在基层场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通过手机及网络媒体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不断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建设(学校、家庭)。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计生协、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等单位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全面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做好营养宣传教育及监测评估管理。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普及,形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全面实施营养干预,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加强对儿童、少年、青年、老年及肥胖、疾病等不同类型疾病人员的营养膳食规范和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开展《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减缓成人肥胖增长率逐步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儿童、少年及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负责)
3.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和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综合文体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与监测。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到2030年,全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覆盖率、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建设覆盖率以及城区广场、公园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覆盖率均达100%。打造城区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所有广场、公园户外体育设施全年免费开放。(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4.全面实施控烟行动。积极创建无烟环境,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稳步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建设。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场所禁烟警示标志,全面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公共办公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规定。开展控烟宣传,广泛传播吸烟危害及戒烟知识,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有效降低吸烟人群。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提供临床戒烟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负责)
5.全面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计生协、县残联等单位负责)
6.全面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相关的防护应对知识宣传。以健康单位、学校为载体,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发生。加强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设,减少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到2022年和2030 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负责)
7.全面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和完善妇幼健康服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优化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结构。继续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75号),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实施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及转诊网络建设,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计生协、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负责)
8.全面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在室外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积极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强化学校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将体育及健康纳入中小学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中小学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兼职)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等单位负责)
9.全面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针对各类职业人群积极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和措施。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我县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明确会同县人民医院为我县职业病诊断、职业体检机构。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负责)
10.全面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群健康素养。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健康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社会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和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持续加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发展老年健康产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负责)
(二)防控重大疾病
11.全面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干预,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并加强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成功率。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
12.全面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广泛宣传抗癌防癌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戒烟限酒、平衡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情舒畅,有效降低癌症发生。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报告制度,开展癌症数据分析研究。推进医院肿瘤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癌症诊疗模式,着力提升癌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达43.3%和46.6%以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70%和80%以上;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单位负责)
13.全面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开展双向转诊,疑难病例会诊。全面开展培训、督导基层肺功能仪的使用和患者筛查。定期对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慢阻肺诊断和治疗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阻肺的早期筛查和临床初步诊断;建立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患者年度常规体检及发症筛查;开展患者随访、基本治疗及康复治疗;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慢阻肺防治知识宣传,指导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到2022年,慢阻肺筛查率达80%以上,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率达100%,实现全县慢阻肺分级诊疗与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负责)
14.全面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通过有效干预,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对患者开展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进行指导,提高管理效果。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负责)
15.全面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有效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各项综合性防控措施。特别是要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教训,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坚持平战结合,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工作力量向一线、农村地区下沉。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强化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入口检疫。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和0.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并呈持续下降趋势;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 95%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等单位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健康会同行动推进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个人参与健康会同行动,协调全局性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各县直有关单位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本地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健康会同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会同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知识科普读物和宣传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的宣传报道,激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构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的格局。
(三)调动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会同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鼓励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五)强化评估监测。要适时开展落实情况评估,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好指标监测,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对15个专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分析和评估,统筹指导各专项行动推进组按计划完成指标任务。
(六)加大考核力度。制定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将各类指标任务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坚持科学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
附件:1.健康会同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健康会同15个专项行动目标及责任分工
3.健康会同行动保障措施责任分工
附件1
健康会同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屈祖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副 主 任:王洪姗 县政府办副主任
蒋茂书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建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轩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唐鉴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章华 县财政局局长
刘小忠 县教育局局长
蒋杰松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建洪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黄 亮 县委网信办主任
粟武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罗兴斌 县科协主席
林红霞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粟泽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青 县民政局局长
黄丽丽 团县委书记
杨 清 县司法局局长
吕少锋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田玉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杜 鹏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局长
张秀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唐邦良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罗永干 县林业局局长
胡 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 耀 县水利局局长
王道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杰霖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孙志勇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校厅 县残联理事长
李 韵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魏 婧 县计生协专职副会长
杨贵武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史凌云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卫生健康局,杨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高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实施控烟行动、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等15个专项行动推进组。
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附件2
专项行动 |
目 标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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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计生协、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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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儿童、少年及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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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城乡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
县文旅广体局 |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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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控烟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专卖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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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保局、县计生协、县残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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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广铁集团会同办事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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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计生协、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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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
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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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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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医保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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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控重大疾病 |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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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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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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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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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
县卫生 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等 |
|
附件3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1 |
加强组织领导 |
县卫生健康局 |
健康会同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 |
广泛宣传发动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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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全支撑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改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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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评估监测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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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大考核力度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委绩效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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