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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第2期)

发布时间:2024-05-09 09:03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的

通报2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做优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55应报送2023年度年报企业66014已年报企业30841年报率46.72%,零值率5.54%。为进一步做好我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报尽报。要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修订后的新《公司法》为契机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提高年报公示率和准确率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往年年报公示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全面树立依法年报的诚信意识和责任观念采取多种形式指导企业开展年报报送工作。积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行业企业年报并确保100%年报。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做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工作。

二、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统计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多报合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社会共治共同督促和指导市场主体依法年报。

三、加大督导力度促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局年报比例落差较大洪江市局、会同县局、洪江区局、鹤城区局截止目前已分别达到68.24%66.62%58.41%52.56%的年报率,超过50%年报率,零值率排名前三的县市区为会同县局、洪江区局、洪江市局,分别为0.24%0.57%1.48%,其良好的宣传引导方式值得其他县市区局借鉴推广。但部分县局年报率尚未到40%,是导致全市年报率低下的直接原因,还有部分县市区局零值率高达20%以上,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引导,与企业取得联络引导更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年报督导确保企业年报率531日前达到75%以上610日前达到85%以上630日前达到95%以上。全市年报进展情况的通报将抄送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市局会对年报工作进展不力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约谈。

附件:怀化市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情况统计表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7

怀化市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情况统计表

数据截至202455 18:00

单位

序号

单位

应当年报企业

已年报企业

企业

年报率

零值率

1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852

3311

68.24%

1.48%

2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140

2092

66.62%

0.24%

3

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04

528

58.41%

0.57%

4

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292

5409

52.56%

9.9%

5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240

4581

49.58%

2.14%

6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074

2479

48.86%

2.74%

7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110

2966

48.54%

3.94%

8

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757

1210

43.89%

3.22%

8

通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891

1269

43.89%

2.52%

9

芷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365

1405

41.75%

8.19%

10

怀化市市监局直属二局

4410

1678

38.05%

9.65%

11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714

1329

35.78%

8.2%

12

怀化市市监局直属一局

1597

528

33.06%

25.76%

13

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354

1082

32.26%

11.83%

14

麻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314

974

22.58%

8.83%

  

66014

30841

46.72%

5.45%


抄送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5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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