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0 11:2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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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HN202405290007 | 1、怀化市会同县地灵乡姚家村苏家二组村民胡某某的养猪场养殖规模有1000余头。 2、在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养猪场将大量猪的排泄物直接往溪水排放。 3、该养猪场处于农业、饮用水源上游。 4、导致下游大片耕地无法耕种。 5、直接影响到该溪水流经区域(苏家村、犁头、竹寨、鬼团、地芒、吉利寨、土溪铺村)的生活水源。 6、井水、溪水有恶臭异味。 7、每到春夏之季,蚊虫、苍蝇横飞,村庄溪水旁四周弥漫猪粪臭味。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怀化市会同县地灵乡姚家村苏家二组村民胡某某的养猪场养殖规模有1000余头问题基本属实。该养猪场位于会同县地灵乡姚家村马坳地段,该养猪场现有猪舍6栋,猪舍面积5000平方米,设计规模为年出栏2500头,经调查,该养猪场现存栏牲猪520头,近几年常年存栏量在500-1000头左右。 2、在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养猪场将大量猪的排泄物直接往溪水排放问题不属实。该养猪场养殖废水经猪舍外污水收集管网集中收集进入粪污收集池,然后通过干湿分离,干粪进入干粪棚外售综合利用于种植施肥,废水进入约120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沼液经管道排入氧化塘(约4亩)采用狐尾藻生态净化系统处理,经处理后达标的废水最后排入养猪场外灌溉渠,未发现该养猪场存在粪污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况。 3、该养猪场处于农业、饮用水源上游问题属实。 4、导致下游大片耕地无法耕种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5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对该养猪场氧化塘出水口进行采样送检,6月2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该养殖场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显示粪大肠菌群数超标1.8倍,其它指标均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限定的排放标准,场外溪流及农田灌溉用水受到一定污染,但不会造成严重污染。经核查,该养猪场下游25亩农田水稻已正常耕种。 5、直接影响到该溪水流经区域(苏家村、犁头、竹寨、鬼团、地芒、吉利寨、土溪铺村)的生活水源问题暂不能确定是否属实。会同县疾控中心6月1日对靠近小溪的3口水井进行抽样检测,预计6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井水是否受污染,需等待水样检测结果出来方能判定。 6、井水、溪水有恶臭异味问题不属实。该养猪场旁边小溪下游流经区域(苏家村、犁头、竹寨、鬼团、地芒、吉利寨、土溪铺村)共有5口饮用水井,经现场核查,5口井水及溪水水质无异常、无臭味。 7、每到春夏之季,蚊虫、苍蝇横飞,村庄溪水旁四周弥漫猪粪臭味问题不属实。通过沿养殖场外溪流至下游村庄实地核查2公里,村庄附近溪水外观无异常,周边无臭味,未发现蚊虫、苍蝇横飞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完成干粪棚及氧化塘粪污清理,提升氧化塘生态净化功能,消除养殖场对群众的臭味影响。 | 处理情况: 1、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4年5月28日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养殖场立即进行整改,在6个工作日内对养殖场氧化塘及干粪棚内干粪进行清理,并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和处理工艺,确保养殖场周边无臭味和污水达标排放。 2、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水利局、地灵乡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养猪场监管,不定期对该养猪场运行及粪污处理开展监督帮扶,责令该养猪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粪污处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消除对灌溉水体及下游农田种植的影响。 整改情况: 1、5月30日,该养殖场租用挖机开始清理氧化塘沉积粪污,清除氧化塘表面杂草,现清理工作已完成,已购买狐尾藻20余袋,种植于氧化塘内,以提升氧化塘生态净化功能,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5月30日,养猪场安排人员对养猪场粪污处理场内堆积的干粪进行了转运,并对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和冲洗,降低臭味。 3、该养殖场已对氧化塘周边山泉水进行分流处理,确保山泉水不流入氧化塘,对氧化塘四周加高加固处理,确保雨季氧化塘未净化的污水不溢入溪流。 4、待井水检测报告出具后,若出现超标,井水受污染,则要求该养殖场重新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更优化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下游水井采取清理及消毒措施;若不超标,将持续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定期开展监测,保障下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